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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约护理”方案出炉 上门服务有望进医保

时间:2023-11-03 09: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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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网约护理”方案出炉 上门服务有望进医保

近日,上海发布《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上海市“靴子落地”标志着该地区迈出“互联网+护理服务”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一步。

根据《实施方案》,上海市将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在长宁、普陀、静安、浦东等部分区、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为在全市范围推广提供实践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试点区域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同时,还可开展护士区域化注册管理试点,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护士到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医疗机构执业,为出院病人、慢病病人和老年病人提供延续护理、居家护理等。

此外,《实施方案》中对试点内容、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作出相应规定,同时发布了服务项目清单。

谁有资格?

上海试点区医疗机构如何申请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根据《实施方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需向发证机关申请登记家庭病床、巡诊、社区护理等服务方式,并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卫生健康委申请。经过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可在所在地辖区内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对于护理人员的要求是什么?

《实施方案》表示,派出的护士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部分项目如:腹透管维护、PICC维护必须要求护士具备相应资质),能够在国家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进行查询。

此外,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护士不得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服务项目

根据《实施方案》,本次共确立11类,42项护理服务进入“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清单。据悉,这些项目是依据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原则,经组织专家论证产生的。

运行规范

试点工作的开展要有规范。

根据《实施方案》,试点医疗机构要结合自身功能定位,根据服务能力进行。要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疗风险防范制度、医学文书书写管理规定、个人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居家护理服务流程、纠风投诉处理程序、不良事件防范和处置流程等。

试点医疗机构要加强护士执业安全教育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确保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护士具备服务资质和技术能力,明确服务风险,保障护患双方安全。

《实施方案》还要求,在“互联网+护理服务”过程当中,要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督管理。

产生的病历数据资料应当全程留痕,确保可查询、可追溯。试点医疗机构应与市卫生健康委管理平台对接,实现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上报病历数据资料。市、区卫生健康委通过管理平台对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医疗机构实施监管。

风险防范

关于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实施方案》要求,试点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建立和风险防范机制,制订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护患双方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实施方案》,试点医疗机构或者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应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备护理工作记录仪、一键报警装置,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

价格和支付

价格方面,上海市采取分类管理方式。要求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服务,要执行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收费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最后,《实施方案》中表示,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试点工作情况,综合考虑交通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技术风险和劳务报酬等因素,探索建立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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