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4月28日讯(记者 杨永明)记者今天获悉,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称山东人保寿险)遭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原因是不仅代理人违规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而且还欺骗投保人。
山东保监局日前下发的鲁保监罚〔〕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山东保监局对山东人保寿险及部分下辖分支机构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顾宗红提出陈述申辩,山东保监局对陈述申辩意见进行了复核。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人民人寿临沂中支及相关个人代理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时任人民人寿临沂中支个人代理人顾宗红、李铮是该项问题的直接负责人员。 二是个人代理人赵建春欺骗投保人。赵建春时任人民人寿济南中支个人代理人。
山东保监局称,上述事实,有相关保单复印件,顾宗红、李铮、赵建春提供的情况说明、客户王某某的电话回访录音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山东保监局认为,上述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决定对赵建春警告并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王琦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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