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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租房 彭山租房信息网二中附近

时间:2021-12-08 07: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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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头条# 彭山区锦江乡拆迁安置房问题 咨询 [已回复]感谢百忙之中抽空来回复我的问题。想咨询位于彭山区锦江乡拆迁安置房什么时候动工。

1,当初拆迁的时候承诺的是3年完工,但从拆迁至今尚未动工,请问什么时候能动工。

2,安置房规划建在什么位置,是否已经规划好图纸。

3,请问是否有安置协议合同,家人没有拿到任何合同,全是口头承诺。

4,新增人口是按平方安置,还是现金安置

现在没有没有任何动静通知和公布,俗话说 安居乐业,长期租房也不是办法。至少要公布下让我们有一个期盼

回复

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关于安置小区选址和项目启动问题。经核实,您反映安置小区拟选址于原锦江乡原武陵村1组和2组,小区名称为环天•悦水雅居。环天•悦水雅居项目于2月完成规划并通过规委会,目前正在进行建设单位招投标。

关于安置协议的问题。12月,您户被纳入中法农业科技园征地拆迁范围,并与锦江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征地拆迁安置协议》,相关征地拆迁补偿已严格按照《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眉彭府办函〔〕13号)予以执行。若您现需安置协议,可携身份证明到锦江镇政府项目管理办公室办理。

关于新增人口补偿标准问题。按照《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眉彭府办函〔〕13号)和《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规划区外货币补偿安置试行办法的通知》(眉彭府办函〔〕90号)相关规定,若您户选择货币安置方式,按8万元/人的标准补偿(含安置过渡费、搬家费、就业补助等其他费用)进行安置,不再享受住房和门市安置。

4月19日,锦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并详细告知了您相关情况。如您仍有疑问,请向彭山区锦江镇人民政府(××××××)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04-22 14:56

来源:领导留言板

天府问答:拆迁安置应该给常住人口住房搬家费和过渡费

问:我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居住在青龙镇先锋社区16组(原古佛村一组),而且在地球上没有别的住房,我老婆和孩子的户籍都在青龙镇先锋社区16组,但现在要拆迁了,镇上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以我是老师享受过住房公积金为由,不仅不分配住房给我,还拆了我的房子,不给我搬家费和过渡费.国家要拆迁,,我支持,但不能损害常住户的利益,我们搬家是会产生运输费和租房费的.根据公平原则,国家应给我们一定的补偿.

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 留言id:8468328回复

答:彭山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您原户籍为原青龙镇古佛村1组,您于1995年7月参加工作后,将户籍迁入原彭山县青龙镇龙都社区三居委会。9月,因通威项目建设,青龙街道先锋社区16组(原古佛村1组)被纳入拆迁范围。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眉彭府办函〔〕13号)第十六条应安置对象第二款“安置对象为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参加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履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的农业人员(含服刑人员)”和第十七条不予安置对象第四款“已享受住房公积金或国家住房补贴政策的人员”之规定,因您户籍不在原古佛村1组,且您现为眉山市彭山区青龙初级中学在职一级教师,属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故您不能享受住房安置、过渡费和搬家费等补贴政策。经核实,您妻子和孩子户籍在原青龙镇古佛村1组,属于此次安置对象,可享受相关政策。

10月28日,青龙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及解释,详细告知了相关情况。如您仍有疑问,请向青龙街道办事处(028-38525156)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眉山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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